关于做好“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暨辽宁省职业教育“十四五”首批规划教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1-12-17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暨辽宁省职业教育“十四五”首批规划教材评选工作通知》(辽教办【2021460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我校教师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教材须为本校校级规划教材。

2.申报教材须为20191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高职本科)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和专业课程教材。

3.其他要求参照省里文件执行。

二、申报材料   

 1.《“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含教材编写/责任编辑人员/审核专家政治审查表, 教材编校质量自查情况表, 申报教材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附件2)一式1份;

2.《“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3. 申报教材1部。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本次规划教材申报工作。应用技术学院组织申报教材,进行院内评选排序后,于1222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其他学院如有符合条件并申报的,请学院汇总后于1222日报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综合事务科(行政楼202),电子档发送至zhz@dlou.edu.cn

联系人:陈艳明   联系电话:84763815

附件:

    1.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暨辽宁省职业教育“十四五”首批规划教材评选工作通知(辽教办【2021460号)

    2. “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

    3. “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暨辽宁省职业教育“十四五”首批规划教材评选工作通知(辽教办【2021】460号).PDF附件2:“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docx附件3:“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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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