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2-12-05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30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高校开放办学,加快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现就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即“酷学辽宁”平台)课程上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线课程范围

1.已在国内知名开放平台上线运行至少一轮,同意在“酷学辽宁”平台建设、运行、共享,且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课程。

2.我校自主建设,符合上线课程标准、在校内SPOC运行至少一个学期,能够在省内高校共享的课程。

3.以上课程原则上应为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4.对于已在“酷学辽宁”平台上线的我校自建课程也需履行本次工作程序,填写附件12

二、上线课程要求

1.课程资源要求。平台上线课程必须符合《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教高〔20221号)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内容审核规范(试行)》(教科信厅函〔202222号)的相关要求,已完成所有课程资源建设,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视频、教学资料、团队介绍、课堂讨论、测验、作业、试卷、拓展资源和课程宣传片等。

2.课程团队要求。平台上线课程应配备课程团队,团队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团队主讲成员均应有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丰富经验。除主讲教师外,课程团队还需配备必要的助教和现代教育技术人员,能够长期在线服务课程建设,承担课程内容更新、在线辅导、答疑等。课程团队成员分工明确合理,课程负责人能够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及教学研讨工作。

三、相关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全面梳理、评估在“酷学辽宁”平台已上线(或准备上线)的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质量,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

2.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履行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课程选用、教学、评价、督导、学分认定等管理制度,要加强全过程教学管理,切实保证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实质等效,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新模式健康发展。

3.各教学单位要发挥优质在线开放课程示范引领作用,选好用好国家级、省级一流线上课程,注重选树一批在线教学典型案例,发挥典型实践的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4.请各教学单位严格审核本校申请上线课程,并于1271000前填写《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平台学习课程上线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及《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申请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PDF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工作邮箱。

5.我校将对符合要求的课程上报至教育厅备案,教育厅通过审核后将并在“酷学辽宁”平台(网址:http://looc.fanya.chaoxing.com/portal)公布上线课程名单,列入下一轮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选课目录。同时,“酷学辽宁”平台运行课程实行动态淘汰机制,对于连续4个学期无高校选用的课程将从平台下线。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苏显屹;电话:84762506   工作邮箱:jxgh@dlou.edu.cn

 

附件:

附件1-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