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3-02-27浏览次数:125


各相关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18号)要求,以教育数字化赋能大学生实习服务与管理,切实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填报

1.数据报送内容

本次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填报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等三部分内容(详见附件1),按照个人信息 “最小化原则 ”报送全体在校生的实习信息。

数据采集模板及填报说明登录平台查阅,登录地址为:https://sx.chsi.com.cn/htgl/,账号由学校统一分配。

2.数据报送要求

各学院于2023315日前在系统中完成 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数据填报工作,并做好春季学期数据填报准备工作,后续数据按要求更新。

学院指定1-2名教师专门负责填报工作,数据填报人员信息于3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附件2),教务处为学院分配账号。

二、数据填报培训

为切实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系统使用方法及有关工作,辽宁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线上培训。

1.培训时间

20233214:00-15:00

2.培训形式

数据填报人员通过直播方式参会(直播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l/XWCQ4X5OHDJT

直播二维码: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联系人:杨雅新 黄建博   联系电话:84762659

邮箱:sjjx@dlou.edu.cn.

附件:

附件1:实习监管数据模板.xlsx

附件2:学院实习数据填报人员信息表.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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