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重修教学管理办法》要求,各学院应在第七学期初和第八学期初审查应届毕业生课程学分获得情况,并将审查报告报教务处备案。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及时开展2023届毕业生学分获得情况审查工作。
1.审查学生必修课程(包括实践性教学)获得学分情况,汇总成绩不及格情况,提醒学生按时报名参加重修。
2.审查学生专业特色(方向)课、专业任选课获得学分情况。
3.审查学生通识选修课获得学分情况,包括学分和课程类别。
4.确定降级学生毕业审核适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版本。
5.各学院要形成审查报告,具体内容包括必修课程不及格情况,专业特色(方向)课学分获得情况,专业任选课获得学分情况,通识选修课程修读情况,降级学生毕业审核适用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版本等内容。审查报告经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
6.本项工作关系到2023届毕业生切身权益,请各学院认真审查,提醒督促毕业生所修学分满足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
7.学院审查报告请于3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教务处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