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教务处文件
大海大教发 [2023] 1号
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
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各学院、有关班级:
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3届预毕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内容
1、学生是否基本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包括必修课、专业特色(方向)课和专业集中实践教育),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2、学生是否有能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期毕业;
二、审核办法
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查规定》,1-7学期必修课、专业方向课/专业特色课和各种实践环节未取得学分不超过20学分,具有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可以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1-7学期必修课、专业方向选修课和各种实践环节未取得学分超过20学分(含按照相应培养方案审核,缺少课程的学分),不具有毕业论文(设计)资格,不得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已经开始工作的终止其工作。具体审核办法见附件1。
三、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
1、各学院将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初审结果经学院院长签字后于3月27日前报教务处复核;
2、各学院必须按照附件2格式上报审核报告。
3、教务处于3月28日公示复核结果,学生在公示期满7日内办理相关手续。
教务处
2023年3月17日
附件1 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核办法.doc
附件2 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核审核报告(参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