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新一轮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将高质量发展理念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快推进学校创新发展,按照省教育厅及学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的相关要求,现将加强和规范教学研究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研活动的组织

基层教学组织是高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学任务、促进教师发展、开展教学和学术研究、推进教学改革的最基本单位,是落实“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的重要载体,其建设和管理水平关乎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教研活动应以基层教学组织(包括各教研室及实验教学中心)为主体开展,所有专兼职教师均应参加教研活动。

二、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

各教研室(中心)秉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以推动本科教学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解决本科教学实际问题为导向,聚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强化教师在本科教学改革创新中的核心地位,重点围绕学习领悟党和国家、省、市、校相关政策文件,特别是学习贯彻我校第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针对强化师德师风、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教学团队、提升教学能力、深化课程改革、培育教学成果、培养青年教师等内容开展教研活动。

三、教研活动的开展形式

结合虚拟教研室建设,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以学习文件、集体备课、教学观摩、公开课、示范课、经验交流、培训讲座、评课评学等多种形式灵活开展教研活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潜心教学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素养,夯实教学技能,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能力。

四、教研活动的具体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各教学单位领导班子要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开展教研活动的重要性,对本单位开展的教研活动要进行统筹安排、指导、监督和检查,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组建教研室。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的积极性,确保活动如期开展,取得实效。

2.制定教研活动计划。学期初撰写教研活动计划,对活动的主题、内容、形式等进行安排,各教学单位应对教研活动计划进行审核,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教研活动,可扩大参与范围,并予以宣传示范。教研活动计划经学院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 jyk@dlou.edu.cn,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204A

3.确保教研活动次数。教研活动采用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2周不少于1次,在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应各组织一次必要的教研活动。所有教师无特殊原因必须参加,鼓励兼职教师积极参加,并积极组织外聘教师定期开展相关教研活动。

4.做好教研活动记录。各教研室(中心)需认真做好教研活动记录,内容详实,不流于形式,并将教研活动记录本作为重要的专业建设支撑资料和审核评估备查材料留存保管。

5.考核与管理。将各单位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效作为评选先进基层教学组织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指标,教务处将联合组织人事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不定期对各单位教研活动情况开展检查工作。

 

 

附件:教研活动计划表.xlsx

 

联系人:刘俊鹏、顾洁文

        0411-84763185

 

 

教务处

组织人事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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