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及辽宁省规划办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积极开展课题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
2023年度设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含委托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课题、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课题。
二、申报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国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项目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5日后出生)。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三、申报名额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指标为3个。学校将按照省规划办给出的限额指标,组织专家组对材料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
四、申报流程
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申请人可通过全规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访问平台,平台将于2023年5月5日0时至6月5日24时上线开放(辽宁省规划办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31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平台开放前,申请人可从全规办网站下载《申请书》(或《投标书》)和《活页》,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部分可以在平台上直接填写。
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加盖学校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我校完成评审按限额提交后,须由省规划办对各高校申报材料进行再审核,并在平台上提交至全规办。全规办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课题进行资格审查,专家采用《活页》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申报所有类别项目/课题的《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须寄送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课题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交辽宁省规划办统一寄送至全规办。
五、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精心组织,认真查看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详见: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683275402580523),申报书等填报附件请自行前往网站下载。为便于校内评审,请申报人于5月22日前在平台中完成所有填报工作,课题申报电子版材料除在平台上传外,需同时发送至jyk@dlo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3年全国规划课题申报+报送负责人名称”。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报送材料,若逾期或未按要求操作系统造成的漏报,省规划办将不予受理。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步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及附件详见:
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683276777011530。
联系人:顾洁文,13478749369
全规办负责申报内容的咨询电话:010-62003471,徐美贞;负责申报平台的咨询电话:010-62003308,王雯。省规划办咨询电话:024-86903499,苗青。
教务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