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21级蓝色英才班学生及优秀本科生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3-05-12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学院: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将组织选派2021级蓝色英才班学生及优秀本科生申请赴中国海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及华中农业大学交流学习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交流计划

1.蓝色英才班国内交流

学校根据交流计划从2021级蓝色英才班学生中选拔44人分别到中国海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及大连理工大学进行交流学习,交流时间为20239月至20247月,交流分配计划见附件1

2.优秀本科生国内交流

学校重点在水族科学与技术、生物科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水生动物医学、环境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中选拔2021级优秀本科生24人到中国海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及大连理工大学进行交流学习,交流时间为20239月至20247月,交流分配计划见附件1

二、选派标准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无拖欠学费。

2.成绩优良,原则上无不合格课程。

3.身心健康,沟通交流能力强,能够适应第二校园的学习生活。

4.各相关学院可在此标准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选派标准。

三、工作程序

1.学生自愿申请,于20235151600前,填写《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4),经家长签字同意后,报所在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应组织资格审查,根据选拔条件综合评估申请对象是否适合第二校园学习生活,经公示后,确定推荐名单,于51816:00前将电子版推荐材料报送邮箱jxgh@dlou.edu.cn,纸质版材料报行政楼204A

3.教务处根据学院推荐,复核名单,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派出交流学生外出交流期间的学籍管理、学分认定及成绩管理、校外日常管理应严格按照《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学习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20]50号)执行,详见附件2

2.派出交流学生外出交流前应结合本校和交流学校的培养方案做好拟选课计划,按要求办理相关离校手续。交流期间相关费用见补充说明(附件3)。

3.蓝色英才班交流学生应在离校前完成导师制双选的预选工作,在外交流期间应积极与导师建立沟通联系。

4.涉及派出交流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派出学生的日常联系、学业指导、心理健康等工作,并报教务处备案。

5.校际交流是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参与校际交流活动,学生可获得“第二校园”学习的重要经历。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指导学生结合自身学业规划参加校际交流。获批学生在外交流学习期间应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非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中途退出交流项目。

 

附件:

附件1-2023年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国内交流学习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20]50号).pdf

附件3-关于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费用等情况的补充说明.docx

附件4-2023年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docx

附件5-2023年赴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申请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