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辽教办〔2023〕212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学校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请各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在往年数据基础上完善《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各学院2021-2022学年数据已通过微信单独发给分管院长),具体填写要求及释义见填报说明(附件4.5.6)。
三、以上报表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电子版于9月29日前发送至邮箱:sjjx@dlou.edu.cn。签字盖章纸质版于10月7日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四、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是反映高等学校实验室基本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务必认真填写,杜绝弄虚作假。
联系人:杨雅新 联系电话:84762659
邮箱:sjjx@dlou.edu.cn
教务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