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省级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3-10-11浏览次数:10

关于组织开展省级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省级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各有关单位可从2022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包括第一批和第二批)(附件3)中择优申报推荐,另可从2023年正式启动实施的其他产教协同育人项目中申报推荐部分项目。

二、申报类型

(一)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高校开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推动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形成可推广的建设改革成果。

(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师资、技术、平台等,将产业和技术最新进展、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推动高校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建设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可共享的课程、教材、教学案例等资源并推广应用。

(三)师资培训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和资源,由高校和企业共同组织开展面向教师的技术培训、经验分享、项目研究等工作,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

(四)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企业提供资金、软硬件设备或平台,支持高校建设实验室、实践基地、实践教学资源等,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五)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企业提供师资、软硬件条件、投资基金等,支持高校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实践训练体系、创客空间、项目孵化转化平台等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六)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企业提供资金、指导教师和项目研究方向,支持高校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

三、工作要求

1.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行限额申报,2022年项目申报总数不超过13项,2023年正式启动实施其他项目不超过5项。

2.符合申报范围及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推荐表》(附件1)和《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并择优向学校推荐

3.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公示后推荐参评省级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遴选。

四、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于1025日下班前将推荐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04A),电子版以“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学院(部门)”命名发至jyk@dlo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顾洁文,84763185

 

 

附件:

1.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推荐表

2.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3.大连海洋大学2022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获批名单

 

 

                              教务处

                          20231011

附件1: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推荐表.docx附件2: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2022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获批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