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3-12-18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作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全面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按照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大连海洋大学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照《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申报者也可在符合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立项要求

1.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管理、结项等参照《2023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5)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项目选题应围绕思政课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具有较好的研究和实践基础,全局性、前瞻性较强,适应教育教学和学生发展需要,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有创新,预期成果在一定范围可复制可推广。

3.支持和鼓励跨区域、跨学校联合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仅限我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组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

2.承担省教育厅教学改革项目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3.每名申报者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

4.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我校推荐名额为3个。

四、推荐程序

1.项目申报需由申报者所在单位进行推荐上报,不接受个人申报。推荐过程中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及《2023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做好对推荐项目主持人、参与人的资格审查以及有关支撑材料的审查工作,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校将按照推荐名额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确定拟推荐立项的项目,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3.推荐申报项目需填写《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和《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

4.申报者需提交纸质版材料(申请书一份,活页三份、汇总表一份),同时提交以上材料的Word版,并以“指南题号+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为申报材料命名。

5.请各单位于20231225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汇总后压缩为1个文件夹发送至邮箱:jyk@dlou.edu.cn。材料纸质版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04A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顾洁文       电话:84763185


附件1: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x

附件2: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3. 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4: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5:2023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务处

  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