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4-01-29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4]42号)文件要求,为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结合我校课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学校决定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继续开展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范围

辽宁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平台(酷学辽宁)上线课程(http://looc.fanya.chaoxing.com/fanya/courselist)。

二、申报范围

我校2023-2024 学年第二学期开课的在职教师。

三、工作要求

1.申报教师须具有较高的教学热情,乐于改革教学方法,并具有一定的研究式、讨论式课堂教学改革经验。

2.用课教师征求建课教师(课程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确定选用课程。

3.用课学校在学生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实行小班授课(原则上50人以内)。

4.教学团队应注重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5.建课教师(课程负责人)须积极对课程资源进行定期升级、更新,以满足用课学校的教学要求。

6.建课教师(课程负责人)所在学校与用课学校应积极沟通,共同完成课程注册、课程教学过程监督、课程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等相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我校获批的国家级、省级线上一流课程要求积极上线“酷学辽宁”,并全面梳理、评估已上线(或准备上线)的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质量,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已经建设完成并上线课程的主讲教师须积极利用开放课程开展教学模式改革。

2.辽宁省教育厅将对参加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的教师进行专门培训,同时会定期组织相关课程进行总结验收,并根据总结情况,遴选出部分优秀课程列入 “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在线开放课程的共享情况将作为省级一流课程使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3.已上线酷学辽宁的课程,需填报附件2进行备案,方可进行后续工作量认定。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未经备案的课程,不予认定教师的教学工作量。

4.请各教学单位于1311700前确定选用课程,填报附件1,新上线课程需填报附件2、附件3。所有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204A

5.联系人:苏显屹,联系电话:84762506,邮箱:jxgh@dlou.edu.cn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2: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4年1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