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4-03-1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相关学生:

根据期初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于311日起为学生办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重修选课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课程范围

1.必修课程(包括体育)、专业方向课(专业特色课)和实践性教学可以报名重修,其他课程不能报名重修。

2.未修读过的课程以及不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不能报名重修。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311-12日,逾期视为学生不报名相关重修课程。请各学院指派专人通知学生按时报名。

三、报名缴费

1.根据学生不及格课程情况和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课情况,教务处向各学院提供本学期建议学生办理重修课程清单,学院组织学生核对课程情况,没有异议视为学生同意办理该课程的重修,不用办理其他手续。

2.学生如有异议,可以退选相关重修课程,学院汇总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具体要求见附件1

3.学生申请重修课程如不在本学期建议学生办理重修课程清单中,可到所在学院单独报名,学院汇总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具体要求见附件2。重修课程必须是本学期已开设的课程。

4.因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原本应在本学学期开设的课程,本学期未能开课,请学院核对附件4中的课程清单,提出学生重修方案,经教务处审核后确定课程是否开课。

5.学院于313日前汇总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6.缴费:教务处核算学生重修费明细,学院组织学生核对无误后,通过微信关注大连海洋大学财务统一收费管理服务平台二维码,按时缴纳重修费。

四、重修教学安排

学校根据重修报名情况安排组织教学,随后续班级上课的学生可以在第二周开始根据课程表上课,单独开班的重修课程安排在第三周以后开课,请任课教师和学生关注相关通知。请学院落实单开班的重修课程教学任务,具体要求见附件5,于313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五、注意事项

1.教务处向各学院提供本学期建议学生办理重修课程清单供学生作为参考,如学生需要报名清单上未包括的本学期开设的其他课程重修,可到所在学院正常报名。

2.学生已报名的重修课程,将正常参加相应课程的考核,成绩如实计入学生档案,重修课程不安排补考。

3.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督促学生按时报名重修,学生应自主对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核对需要重修的课程,确保毕业前所修学分和课程满足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

 

附件1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退选重修课程学生名单.xlsx

附件2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报名重修学生名单.xlsx

附件3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清单.xls

附件4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需要学院核对特殊课程.xlsx

附件5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单开班课程任务表.xls

 

 

教务处

202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