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学生: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选课管理,保障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大连海洋大学生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学期学生选课总学分(包括必修课程、重修课程、通识选修课、专业任选课)超过40学分的,须退选超出学分的部分课程。
请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并组织学生填写选课申请表,退选部分课程(包括重修),退选的重修课程要做标注,课程名称后面写上“退选重修”。学生应及时到学院办理退课手续,各学院于4月10日前汇总选课申请表统一报送到教务管理科。教务处根据学院上交的选课申请表进行退课,逾期不办理者,系统将随机删除其超前选课的课程和重修课程,请各学院安排专人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并做好记录。
教务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