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请根据《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校历》和《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表》落实教学任务,并组织学生做好专业任选课、专业特色(方向)课的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业任选课、专业特色(方向)课预选工作
各学院(部)根据《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专业任选课、专业特色(方向)课一览表》(附件3),组织学生对本班开设的专业任选课、专业特色(方向)课进行预选,将无人选修或选修人数不够开课标准的专业任选课和专业特色(方向)课,列入《专业任选课、专业特色(方向)课停开报告》中,学院(部)分管本科教学工作领导签章后报教务处申请停开。
各学院(部)要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学生专业特色(方向)课修读情况,科学合理开设或停开专业特色(方向)课教学。学生选定的专业特色(方向)课,按必修课程修读要求执行。
二、《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表》填报工作
1.各学院(部)根据《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表》(附件2)进行任务落实,学院(部)分管本科教学工作领导要认真考核授课教师资格,严格执行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
2.为保证教学质量,除专业导论、专业的创新创业课和形势政策课程外,每门课程的教学班级授课教师原则上不能超过3人;
3.除受专业人数或专业方向限制的课程外,所有理论课程合班人数原则上应不少于两个自然班,不超过4个自然班或120人;
4.蓝色英才班采用小班化教学,原则上须单独开班;
5.国家级一流专业的部分专业核心课程,经学院申报,教务处审批后,可开展小班化教学,申请小班化教学的课程由学院统一填写《国家级一流专业部分专业核心课程小班化教学申请表》(附件7)。
6.《教学任务表》A4纸横向打印汇总,学院(部)分管本科教学工作领导签章后,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三、《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授课进度表》填报工作
请任课教师及时填报《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授课进度表》(附件4),填表说明详见教务处网站-办事指南-“教师授课进度表”填表说明。确实需要多名教师共同承担的课程,要科学合理分配不同教师的授课学时,授课教师必须在进度表的备注内填写课程学时如何分配,不允许简单捆绑,随意组合。为了保证教学效果,稳定教学秩序,授课教师安排授课进度的时候,原则上不再安排3节连上。
请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规律和教学校历中各专业年级的教学进程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尽量减少同时开课的门数,即结束一门课程再开另外一门课,同时做好周学时平衡工作。各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分管本科教学工作领导务必严格审核。教师授课进度表A4纸打印报送的同时,各学院(部)须将电子版进行汇总报送,命名规则为“课程名称_授课教师”,多个教学班的课程可以在文件名后面用1、2、3进行区分。
四、混合式教学和在线教学备案工作
使用在线开放课程的任课教师填写《在线开放课程使用备案表》(附件5)后报所在学院,学院审核汇总后填写《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在线开放课程混合式教学申请表》(附件6),并于7月15日前报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按照相应的教学进度表和备案表进行排课。
本表报送范围主要面向下学期开设的,已使用或将使用慕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微课等网络教学模式的所有课程。校级立项的微课、精品资源共享课、跨校修读学分课程均须报送使用情况。不使用在线开放课程的无需填写。
五、工作要求
为保证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部)按时准确落实教学任务。《教学任务表》《专业任选课、专业特色(方向)课停开报告》《教师授课进度表》《在线开放课程混合式教学申请表》和《在线开放课程使用备案表》于7月15日前上报。各学院(部)在7月18日前根据《教师授课进度表》将教学任务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附件: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校历.xls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表.zip
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专业任选课、专业特色(方向)课一览表.xlsx
附件6:大连海洋大学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在线开放课程混合式教学申请表.xlsx
附件7:国家级一流专业部分专业核心课程小班化试点教学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