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4-07-17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假期将至,为贯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保证实践教学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践安全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制度措施落实、落细、落严。

二、各学院要加强假期期间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建立参与实践教学学生档案,加强实践教学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实践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学生实践教学安全。

三、各学院和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参加假期实践教学学生的安全教育。掌握实践教学场所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准备。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学生须服从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或实践教学场所管理人员。 

四、各学院要完善假期实践教学安全应急预案,对实践教学环节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突发情况要有预判和应急措施,确保假期期间实践教学过程中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五、各学院应成立以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为组长的实践教学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学生座谈等方式了解实习情况。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习教学是否真实、足额,安全措施和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六、各学院要全面梳理假期实践课程安排,汇总后于719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并督促指导教师提前做好实践教学备案、审批程序。

七、假期期间,确因教学需要使用实验室,学院要做好备案登记,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与措施,对相关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八、其他注意事项: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饮食、聚众娱乐、留宿,严禁在实验室存放和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等违章电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教务处

2024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