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本科实践教学环节,深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推进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根据新一轮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要求及《大连海洋大学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等文件,现将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的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核查工作
各学院对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开展全面摸底与调查,准确掌握现有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现状,做好基地的“清理、续签、挂牌”等工作,及时签订(续签)协议,并建立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清单。
二、做好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建档工作
实践教学档案是审核评估的重要支撑材料,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档案建设与管理。建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地情况、管理规章制度、教学活动记录等材料。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分管实践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管理人员、团学工作人员等为成员的实践教学工作小组(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负责基地建设总体工作。
2.加强基地管理。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基地的联络及建档工作,加强与合作企业的紧密联系,对基地建设情况、学生实习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沟通,推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四、报送材料
1.各学院汇总全部校外实践基地协议书,填写《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统计表》(附件1),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0月3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x@dlou.edu.cn.
2.各学院归档留存好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协议书及建设相关支撑材料备查。
联系人:杨雅新 联系电话:84762659
教务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