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组10月22日《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见平台通知:https://cxhz.hep.com.cn/r/w),对项目结题做如下补充说明:
一、结题申请
1.已到协议约定结题日期的项目,本次可正常申请结题。
2.如无特殊情况,本年度不再接受项目延期申请。如确需延期的,需将申请报教务处确认后上传系统完成延期流程。
3.2019年第二批次至2022年第一批次之间的所有项目(见附件),本年度为最后一次结题机会,逾期则不再受理。
4.未到协议约定结题日期的项目,如项目已完成,本次可申请结题。
5.申请结题的项目须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完成企业验收流程。
二、工作流程
1.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流程。项目负责人通过平台(网址:https://cxhz.hep.com.cn)完成原项目申报流程,提交结题报告及项目成果清单(项目结题报告模板可在平台的“常用文件”中下载)。
2.学校审核项目成果。学校对2022年第二批次、2023年批次、2024年第一批次及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结题验收工作中申请延期的项目完成结题审核。
3.企业进行项目验收。企业自行组织专家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按要求通过平台报告验收结论,完成企业验收流程。
4.项目结题备案。审核项目秘书处对在平台中完成企业验收流程的项目进行结题备案审核。结题备案审核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
三、工作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结题工作,尽快组织材料提交结题申请,并于2024年11月25日前通过平台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2.由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流程环节较多,系统不够稳定,请项目负责人保持与企业的及时联系,避免影响结题进程。
3.对于部分项目负责人因各种原因离校且未完成结题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联系负责人或组织项目组成员协同完成结题工作。
4.结题材料和审核报送要求可参照校园网10月14日《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5.2019年第二批之前已完成结题的项目,因系统无法显示结题进度,请项目负责人将结题证书发送教研科备案。
四、联系方式
校 内:教研科 84763185
教育部项目秘书处:cxhz@moe.edu.cn。
教务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