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4-11-06浏览次数:12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2025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启动阶段

1)制定工作计划:学院要制定好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领导小组组成,教研室、指导教师、学生的工作要求,各环节具体安排,过程监督检查等。

2)指导教师遴选:各学院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严格按照《细则》规定遴选出一支优秀的指导教师队伍。鼓励外聘相应职称或学位的企事业单位专家,组成校企“双导师”,共同承担论文指导工作。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数量不超过8个。

3)组织选题:毕业论文题目来自指导教师提出课题和学生自拟课题。各学院要加强选题内容的审核,其中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应≥50%

4)坚持“一人一题”:杜绝雷同课题和内容。课题大小和难度适中,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并有饱满的工作量,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选题质量。

5)工作程序:本学期第15周(1213日)前,各学院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上传工作计划、录入指导教师账号、完成选题。管理系统上进行题目双选的工作流程有以下两种方式:1)指导教师录入选题(或教研室主任统一导入选题)-学生进行选择-指导教师确认;2)线下完成双选后,在平台上导出模板,填写选题信息后由教研室主任导入选题。

2.开题阶段

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开始前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广泛查阅文献,完善课题研究方案,按时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2周内完成,并上传到管理系统中。

3.实施阶段

1)指导教师每周应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答疑,每周不少于2 次,每次不少于2 学时,并将指导记录及时上传到管理系统。

2)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填写中期检查表,并将中期检查总结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4.答辩及成绩评定阶段

各学院组织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答辩资格审查、指导教师、评阅人评阅、答辩、成绩评定工作。答辩安排需提前上传到管理系统,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进行检查。学生成绩分布要符合《细则》要求:优秀成绩<20%;优良成绩<60%;优良中成绩<90%

5.总结阶段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的分析、总结工作,做好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做好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选工作。工作总结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2周内上传到管理系统中。

二、总体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和全面管理,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检查与督导。

2.各学院要加强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宣传动员,使全体师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3.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杜绝抄袭、剽窃。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良好的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暂行办法》,遵守学院相关规定,按要求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4.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做好初期、中期和后期各个阶段的检查,全面做好指导教师的检查考核工作。

三、其他

12025届毕业论文(设计)教师、学生账号由学院统一导入(账号应与教务管理系统账号一致),设定初始密码,上传指导教师手签章

2)学校核算指导教师工作量,以完成所有材料上传到管理系统中为依据。

3)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网址:https://cloud.fanyu.com/organ/lib/dlou/ 

 

联系人:杨雅新   联系电话:84762659

邮箱:sjjx@dlou.edu.cn.

 


 

附件1 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2 辽宁省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4116



 

附件1 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2 辽宁省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