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实习教学管理和安全风险防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1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1230日全省高校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学校“排查整治隐患 确保校园安全”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确保本科实习教学安全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构建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共同牵头的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压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制度措施落实、落细、落严。

二、强化实习过程管理。要科学制定实习计划,建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明确学院、系、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的管理职责。要加强实习过程管理,为参加实习的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租用正规公司车辆,实习指导教师要及时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及时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

三、筑牢实习安全防线。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各学院和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教育过程要做好记录;掌握实践教学场所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准备;要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及时、稳妥处置。在实习教学过程中,学生须服从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指导教师或实践教学场所管理人员。

四、加强监管与评估。要加强对实习单位资质的审核,优选专业对口、管理规范、保障措施到位的单位作为实习基地,对达不到实习效果的单位及时调整或终止合作。要加强监督管理,重点监督实习环节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实习组织是否规范、学生正当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实习效果是否达到预定目标等,促进实习质量的持续提升。

请各学院对本单位实习工作进行认真细致梳理自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撰写实习自查报告,统计假期期间开展的实习课程信息,经学院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杨雅新  联系电话:84762659

 

 

教务处

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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