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辽教〔2024〕4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发展规划,现启动2025年度撤销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撤销专业要求
我校连续多年未招生,且本年度不再有毕业生的专业,均需提交撤销专业申请。
二、申报程序
1、专业所在学院认真梳理,开展讨论和论证,提交专业撤销申请。
2、撤销专业情况需经学院(部)学术委员会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提交学校审核。
联系人:苏显屹、周丹
联系电话:84762506
教务处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