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不断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433号)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级本科教改项目)立项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1.2025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依照《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组织开展,立项范围参照《2025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
2.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或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无重大创新的不得重复申报省级本科教改项目。
3.支持和鼓励整合多所院校研究力量,跨校跨省跨学科专业联合组建高水平教学团队,联合开发优质资源,协同申报本科教改项目。鼓励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项目研究。
二、推荐类别及名额
1.普通项目36项。坚持向教学工作一线教师倾斜原则,由各单位从2023年度、2024年度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遴选推荐,根据各教学单位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成果奖以及已有校级教改项目情况综合确定分配指标,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等相关教学管理部门推荐参加评审的项目每个单位不超过1项,具体名额见附件3。学校组织评审差额推荐18项。
2.优质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1项。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平台“酷学辽宁”运行的跨校修读学分课程连续运行6个学期,且教学实施效果良好的课程。学校进行无差额推荐。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持人须为学校在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近两学年须每学年面向本科生讲授至少一门课程,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及教学管理人员不做教学要求。要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申报省级本科教改项目的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承担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改革基础。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有较强的研究力量和实施力量,在经费和条件等方面有保障。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改革方案合理、可行。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4.项目组成员必须是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者。为扩大项目参与面,发挥团队作用,每个项目都应组成结构合理的项目组,项目组一般由5~7人组成(含主持人)。
5.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省级本科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6.2022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主持申报2025年度省级本科教改项目。
四、推荐程序
1.各教学单位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根据项目名额分配情况组织开展申报和推荐工作,推荐过程中应注意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重点工作以及单位实际情况做好教改项目的规划和优化调整。
2.在各单位(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推荐省级本科教改项目,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参加2025年度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评审。
五、项目管理
1.省级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年。
2.省级本科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3.省级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建设期内,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并追回已拨经费,并取消下一年度申请各类本科教改项目立项资格。
4.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省级本科教改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其中中期检查时应完成预期成果的50%左右。预期成果形式可以为教研论文、出版教材等多种形式。
5.结项时应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实践应用报告,并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项目研究成果实践应用文章1篇(含)以上。
六、工作要求
1.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由申报者所在单位进行推荐上报。推荐过程中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对推荐项目主持人、参与人的资格审查以及有关支撑材料的审查工作,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扎实推进学校专业内涵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果。
3.《2025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5)电子版请以“指南题号+空格+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命名,与申报支撑材料统一制作成一个PDF。
4.请各单位于11月17日12:00前将立项申报材料和《2025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dlo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盖章签字后报送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04A), 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郑丽娜,84762636;顾洁文,84763185;苏显屹,84762506。
附件:
附件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2025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pdf
附件3:2025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名额.xls
附件4:2025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5:2025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教务处
2025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