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研究对教学实践的引领与支撑作用,不断提升教学质量,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24〕84号)和《关于公布大连海洋大学2024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大海大校发〔2024〕191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4年立项的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及专项项目(附件1);2023年立项的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延期结题项目(附件2)。
二、验收流程
1.个人申请:项目负责人填报《2024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3)、《2024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材料研究成果汇总表》(附件4),同时参考《2024年度校级教改项目验收标准》(附件5)提交结题支撑材料(如发表论文、出版教材、获奖情况等)。
2.单位(部门)审核: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部门)对项目开展情况、完成效果及支撑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学校。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依据验收标准对项目进行审核,提出验收意见。验收结果将在校内进行公示,验收结果为通过验收、暂缓验收和不予验收。
4.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的项目,经项目负责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原则上延期不超过一年。
三、材料报送及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与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对照立项书中的研究任务,按照验收标准认真准备项目验收材料,确保各项目高质量通过验收。
2.结题验收材料请于12月30日12点前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报送。电子版(将结题申请书、支撑材料整合为一个pdf文件,以“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单位”命名,研究成果汇总表以excel版提交)发送至jyk@dlou.edu.cn,邮件标题为“××学院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纸质版(附件3、附件4)经学院(部门)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行政楼204A)。
3.联系人:杨雅新 马天佑 84762506 84763185
附件:
1.2024年度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pdf
2.2023年度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延期项目名单.xlsx
4.2024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材料研究成果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6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