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进行总结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05浏览次数:0

各相关学院: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辽教发[2015]87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相关学院根据专业综合评价结果,组织我校各参评专业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1.对组织参评工作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学院对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对此次综合评价工作组织落实情况,对定量评价部分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的审核情况,对上传定性材料的审核情况,从中查找组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可改进的方面。

2.对专业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参评专业要结合辽宁省教育厅公布的专业综合评价结果,并登陆辽宁本科教学网,与公布的全省高校综合评价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网址:http://zy.upln.cn/gongshi2014/index.html),认真分析本专业在此次综合评价中取得的名次是否真实反映自身建设水平,找出本专业相对于其他高校同类专业,特别是排名前20%的专业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认真分析影响此次综合评价排名位次的因素,结合专业建设实际,明确提出今后加强建设,切实提升专业综合实力的目标、举措以及意见和建议。

二、相关要求

1.专业建设是学校建设和发展的主要方面,是提升学校办学层次和社会声誉的重要途径。专业建设水平不仅直接影响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也影响学校的办学实力和社会声誉。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2.请于6月19日下班前将总结报告(纸质版一份),经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究中心(行政办公楼204A房间),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xyj@dlou.edu.cn。

    联系人:纪常鲲  联系电话:84762506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2.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结果.xls

     3.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报告

 

        教务处

                                                     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