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大连海洋大学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15-07-06浏览次数:14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大连海洋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辽宁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主办,信息工程学院承办。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一)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1.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2.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二)参赛要求

1.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

2. 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五、赛程安排

1.大赛报名阶段(2015年7月3日-7月15日):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以通过大赛移动客户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共账号)。

2.学校选拔阶段(2015年7月16日-7月20日):学校对报名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六、报送材料及要求

1.《辽宁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信息表》(简称信息表)(附件2)。

2.项目计划书(附件3)。

3.支撑材料:

(1)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2)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信息表》、项目计划书和支撑材料纸质版各一份,由学院收集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angce@dlou.edu.cn

5.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15年7月15日。

 

联系人:教务处 杨老师;信息工程学院 梁老师

联系电话:84762659;15942819755

 

附件1: 关于举办辽宁省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预通知;

附件2:辽宁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信息表;

附件3:项目计划书撰写要求。

 

教务处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