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做好2016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确保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大海大校发〔2014〕50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启动阶段
(1)指导教师遴选:各学院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遴选出一支优秀的指导教师队伍。合理确定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每位教师指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名,指导人数上限为10名。
(2)学院应制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并于2016年1月7日前报教务处。
(3)学院组织学生选题,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于2016年3月1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4)严把选题关,坚持“一人一题”的选题原则,课题大小和难度适中,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并有饱满的工作量,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选题质量。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2.开题阶段
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广泛查阅文献,完善课题研究方案,完成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工作。
3.实施阶段
(1)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工作,填写中期检查表,并将中期检查总结报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
(2)进行课题的实验、设计、调研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等,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
(3)指导教师每周应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答疑,并在《大连海洋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记载簿》中做好记录。
4.答辩阶段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资格审查、答辩、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工作。
5.评价阶段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的分析、总结工作,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做好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选工作。同时将工作总结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2周内报送至教务处。
二、总体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以院长或分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的组织与质量监控。
2.要加强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宣传动员,使全体师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意义。
3.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杜绝抄袭、剽窃。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良好的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暂行办法》,遵守学院相关规定,按要求独立完成任务。
4.要严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环节,做好推优和材料归档工作。组织好初期、中期和后期各个阶段的检查,全面做好指导教师的检查考核工作,及时收集阶段性材料。
三、其他
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件材料格式已全部更新,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网址:http://jwch.dlou.edu.cn/index.php/cms/item-view-id-817.shtml
联系人:杨雅新 联系电话:84762659
教务处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