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教务处文件
大海大教发 [2016] 41号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保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大海大校发〔2016〕97号)(以下简称《细则》)(海上专业毕业生参照《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海上毕业实习管理办法》执行)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启动阶段
(1)指导教师遴选:各学院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严格按照《细则》规定遴选出一支优秀的指导教师队伍。合理确定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每位教师指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名。
(2)学院应制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并于2017年1月6日前报教务处。
(3)学院组织学生选题,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于2017年3月10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4)严把选题关,坚持“一人一题”的选题原则,课题大小和难度适中,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并有饱满的工作量,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选题质量。
2.开题阶段
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广泛查阅文献,完善课题研究方案,完成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工作。
3.实施阶段
(1)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填写中期检查表,并将中期检查总结报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处。
(2)进行课题的实验、设计、调研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等,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
(3)指导教师每周应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答疑,并在《大连海洋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记载簿》中做好记录。
4.答辩阶段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资格审查、答辩、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工作。
5.评价阶段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的分析、总结工作,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做好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选工作。同时将工作总结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2周内报送至教务处备案。
二、总体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内涵建设的审核工作。
2.各学院要成立以院长或分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各个环节的组织与质量监控。
3.要加强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宣传动员,使全体师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4.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杜绝抄袭、剽窃。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良好的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暂行办法》,遵守学院相关规定,按要求独立完成任务。
5.要严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环节,做好推优和材料归档工作。组织好初期、中期和后期各个阶段的检查,全面做好指导教师的检查考核工作,及时收集阶段性材料。
三、其他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记载簿》到教务处204B领取;其他相关文件材料格式已全部更新,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网址:http://jwch.dlou.edu.cn/index.php/cms/item-view-id-817.shtml
联系人:杨雅新 联系电话:84762659
附件:《大连海洋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教务处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