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5

各学院、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辽教办2018205号)(附件1)要求,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6年度立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项目,包括已通过中期检查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般项目和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项目,名单见附件2

二、验收办法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需填报《2016年度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3),并提交支撑材料(如发表论文、出版教材、获奖情况等)

2.学校组建专家组负责验收工作,专家组根据验收标准对项目作出验收意见。

3.学校依据专家组意见对验收结果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验收结果为通过验收、暂缓验收和不予验收。

4.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延期的项目,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原则上延期不超过一年。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与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按照验收标准认真准备项目验收材料,确保各项目高质量通过验收。

2.各学院于113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相关材料(附件3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中心(行政楼204A),电子版(结题申请书word版,支撑材料pdf版)发送至jxyj@dlou.edu.cn

联系人:于旭蓉、姚洪磊,联系电话:84762506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2.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

3.2016年度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

4.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标准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docx附件2-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10-25.xls附件3-2016年度辽宁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书.docx附件4-2016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标准.doc  

教务处

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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