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总结教研工作成效,结合主题教育推动发展工作安排,按照学期初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研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对各教学单位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与形式
1.学院自查:各基层教学组织认真梳理本学期初至今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各学院(部)对照教研活动计划,认真查阅教研活动记录本和工作报告,做好本单位教研活动自查工作。
2.学校督查:学校成立临时督查小组,以现场抽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各学院(部)报送教研活动阶段性总结(附件1)和教研活动清单(附件2),对教研工作中成效显著、具有特色的亮点项目(活动)进行凝练,形成典型案例。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教研活动开展,认真开展自查和总结工作。以教学改革为主线,创新教研载体,丰富活动形式,落实清单化管理,帮助教师不断提升教学技能和教研水平,营造热爱教学、倾心教学、研究教学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课堂教学效果和本科教学质量。
2.阶段性总结和活动清单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报送,注重在促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学研究改革、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及发挥传帮带作用等方面凝练特色,能够反映工作思路、进展与成效。
3.学校将认真分析研究各单位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督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反馈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对特色亮点案例,择优予以宣传推广。
4.报送材料将作为评选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重要依据备案存档。
三、报送方式
各学院(部)于6月23日前将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行政楼204A,电子版以“学院+教研阶段性总结和活动清单”发送邮箱:jyk@dlou.edu.cn。
联系人:顾洁文,84763185
附件:
教务处
组织人事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