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重点任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我校当前本科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面向教学热点、建设重点、发展难点问题,以应用性、创新性、对策性和实证性研究为主,遴选一批特色鲜明、受益面广、具有较强推广价值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建设,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力争形成高质量的教学成果,引导和推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立项范围、条件、管理及申报名额分配
(一)立项范围
1.本次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共设立八个选题方向,申报者可参考《大连海洋大学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进行选题,也可根据工作实际和研究基础,自行命题申报。
2.已列入省(部)级、校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立项;与已批准立项的省(部)级、校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予立项。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持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教学管理和教辅人员,具有教学或教学管理经历,有一定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和改革趋势等有一定了解和把握。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改革方案合理、可行。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4.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为5-8人(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本科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5.主持校级教研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教师,不能申报新项目。
(三)项目管理
1.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年。
2.本科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3.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建设期内,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追回已拨经费,并取消下一年度申请各类本科教改项目立项资格。
4.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本科教研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其中中期检查时应完成预期成果的50%以上。
5.结项时应提交项目研究成果实践应用报告,并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项目研究成果实践应用文章1篇(含)以上。
三、推荐程序
1.各教学单位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根据项目名额分配(附件2)情况组织开展申报和推荐工作,推荐过程中应注意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大连海洋大学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 年)”和本单位(部门)教育教学改革实际需求做好教改项目的规划和优化整合。
2.教改项目申报采用教师自愿申报、学院(部)评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方式,经公示无异议报学校批准后确定校级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后拨付经费。
四、其他要求
1.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由申报者所在单位进行推荐上报。推荐过程中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对推荐项目主持人、参与人的资格审查以及有关支撑材料的审查工作,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的评审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在本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3.《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请以“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推荐序号”命名,与申报支撑材料合并为一个PDF上报。
4.请各单位于12月18日前将申请书(附件3)一式1份、《大连海洋大学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经学院盖章签字后报送至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04A),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yk@dlou.edu.cn。
联系人:顾洁文 84763185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x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额分配表.pdf
附件4:大连海洋大学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