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4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部署,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二批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省级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23年1月1日后立项的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附件1)均可参与申报。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各高校项目推荐数量不超过立项总数的70%(我校不超过48项)。
2.2024年正式启动实施的其他产教协同育人项目也可参与申报,全校推荐数量不超过5项。
二、申报类型
(一)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高校开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推动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形成可推广的建设改革成果。
(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师资、技术、平台等,将产业和技术最新进展、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推动高校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建设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可共享的课程、教材、教学案例等资源并推广应用。
(三)师资培训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和资源,由高校和企业共同组织开展面向教师的技术培训、经验分享、项目研究等工作,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
(四)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企业提供资金、软硬件设备或平台,支持高校建设实验室、实践基地、实践教学资源等,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五)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企业提供师资、软硬件条件、投资基金等,支持高校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实践训练体系、创客空间、项目孵化转化平台等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六)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企业提供资金、指导教师和项目研究方向,支持高校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
三、申报流程
1.符合申报范围及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效果自愿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推荐表》(附件1)和《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
2.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择优向学校推荐。
3.学校根据推荐情况组织遴选,遴选结果经公示后推荐参评省级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四、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5日下班前将汇总表(附件1)和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汇总表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04A),电子版以“高质量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学院(部门)+数量”命名发至jyk@dlo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顾洁文,84763185
附件:
附件3:大连海洋大学2023年1月1日后立项的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名单.pdf
教务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