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和管理,做好审核评估评建工作,不断提升本科专业建设水平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专业负责人在专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本科专业负责人统计报送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现有开设本科专业(在招专业)为依据,设置专业负责人,每个本科专业设置一名专业负责人。
二、专业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3年以上本专业教学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参与过专业建设工作。
三、为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专业负责人应在系主任或系副主任中产生。
四、各学院应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研讨,经党政联席会决策,确定各专业负责人名单。
请各学院拟定专业负责人,填写《大连海洋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汇总表》,经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12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顾洁文,电话:84763185,行政楼204A,jyk@dlou.edu.cn。
教务处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