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转型试点专业:
为深入推进学校专业转型试点工作,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及专业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8]12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转型发展示范专业为辽宁省两批200个专业转型试点,涉及我校相关专业名单如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市场营销。
二、检查内容
按照我省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附件3),对已开展的主要工作、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请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相关转型试点专业开展阶段性检查自评工作,结合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填报《专业转型发展工作进展报告》(附件2),学院提出检查及整改意见。
2.学校检查。学校对试点专业阶段性进展进行专项检查,主要采取查阅材料、召开汇报会等形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需准备5-10分钟PPT演示文档及相关材料。
3. 整改建设。学校根据阶段性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学院、专业意见及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整改。
四、有关要求
1. 学校拟定于7月5日召开汇报会,请相关转型试点专业将专业转型发展工作进展报告(附件2)及汇报PPT,于2018年7月4日15:00前电子版发送至jxyj@dlou.edu.cn。
2. 请相关转型试点专业将最终上报省教育厅的专业转型发展工作进展报告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于7月9日9:00前报送行政楼204A,电子版(PDF文件)发送至jxyj@dlou.edu.cn。
3.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联系人:高胜哲,84762236;于旭蓉,84762506。
附件: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及专业专项检查通知.docx
附件3-辽宁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doc
教务处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