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结项和2023年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 2022 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结项和2023 年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开展专项任务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项目结题
2022年专项任务项目于2022年9月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现予以结题验收,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资政建议。项目负责人需报送以下材料:
1.辽宁省教育厅2022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专项任务培育项目结项鉴定审批书;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原则上不少于15000字;资政建议不少于3000字);
3. 辽宁省教育厅2022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专项任务培育项目研究成果汇总表(附件2)。
上述材料需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材料1、2纸质版一式2份,材料3一式1份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所有材料附Pdf扫描版及Word版电子文档,于10月14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04A),电子版以“2022年度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结题+学院(部门)”命名发至jyk@dlou.edu.cn。
二、2023年项目申报
(一)项目概况
2023年度设专项任务项目21项(见附件3)。申请人需根据项目清单申报,结合实际自拟题目。题目应表述规范、准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为普通高等学校或教育科研机构从事学校体育、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学校美育、学生军训与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全职教师或研究人员,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2.所列项目组成员,项目申请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
3.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2项专项任务项目。
(三)报送材料
1.2023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书(附件4);
2.2023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
上述材料需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纸质版一式1份,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所有材料附Pdf扫描版及Word版电子文档,于10月17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04A),电子版以“2023年度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学院(部门)”命名发至jyk@dlou.edu.cn。
(四)工作要求
1.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总数不得超过15项。学校将视申报情况决定评审方式。
2.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各学院、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不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专项任务项目申报结束后,经专家组遴选,结果在省教育厅网站公示。
附件:
1.《关于 2022 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结项和2023 年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辽宁省教育厅2022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专项任务培育项目研究成果汇总表
3.2023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清单
4.2023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书(模板)
5.2023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1:关于2022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结项和2023年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2022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研究成果汇总表.docx附件3:2023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清单.docx附件4:2023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附件5:2023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