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结项和2023年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3-10-11浏览次数:2550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结项和2023年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 2022 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结项和2023 年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开展专项任务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项目结题

2022年专项任务项目于20229月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现予以结题验收,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资政建议。项目负责人需报送以下材料:

1.辽宁省教育厅2022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专项任务培育项目结项鉴定审批书;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原则上不少于15000字;资政建议不少于3000字);

3. 辽宁省教育厅2022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专项任务培育项目研究成果汇总表(附件2)。

上述材料需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材料12纸质版一式2份,材料3一式1份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所有材料附Pdf扫描版及Word版电子文档,于1014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04A),电子版以“2022年度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结题+学院(部门)”命名发至jyk@dlou.edu.cn

二、2023年项目申报

(一)项目概况

2023年度设专项任务项目21项(见附件3)。申请人需根据项目清单申报,结合实际自拟题目。题目应表述规范、准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为普通高等学校或教育科研机构从事学校体育、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学校美育、学生军训与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全职教师或研究人员,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2.所列项目组成员,项目申请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

3.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2项专项任务项目。

(三)报送材料

1.2023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书(附件4);

2.2023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

上述材料需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纸质版一式1份,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所有材料附Pdf扫描版及Word版电子文档,于1017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04A),电子版以“2023年度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学院(部门)”命名发至jyk@dlou.edu.cn

(四)工作要求

1.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总数不得超过15项。学校将视申报情况决定评审方式。

2.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各学院、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不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专项任务项目申报结束后,经专家组遴选,结果在省教育厅网站公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顾洁文,84763185

 

附件:

1.《关于 2022 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结项和2023 年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辽宁省教育厅2022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专项任务培育项目研究成果汇总表

3.2023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清单

4.2023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书(模板)

5.2023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1011

附件1:关于2022年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结项和2023年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2022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研究成果汇总表.docx附件3:2023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清单.docx附件4:2023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附件5:2023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