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8

各教学单位: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教育部等十部门《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深化课程思政工作体系、教学体系和内容体系的建设和改革创新,持续深入抓典型、树标杆、推经验,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全面推动课程思政建设高质量发展,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283号)要求,现面向全校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标杆院(系)、课程思政典型案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一核心任务,面向各教学单位选树课思政建设标杆院系、推广课程思政典型案例,突出价值引领与示范推广作用,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

二、申报条件

(一)课程思政建设标杆院系申报条件

1.组织管理到位。学院(或系)具有完备的课程思政工作与管理机制,出台指导全院(或系)课程思政建设方案,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

2.专业与课程建设卓有成效。学院(或系)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思政课教师与学院(或系)结对,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学院(或系)分类建设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严格落实马工程教材统一使用规定,使用率达到100%

3.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丰硕。学院(或系)组织开展课程思政专题教研教改,形成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做法经验和高质量研究成果。

4.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学院(或系)坚持党建引领,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定期组织开展课程思政专题培训,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5.课程思政特色与示范作用明显。申报学院(或系)课程思政建设方面具有一定的特色亮点,形成特有的经验,并在全校甚至全省范围内示范推广。

申报课程思政建设标杆院系需满足获批省级及以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示范课程、示范教学团队不少于两个类别。原则上马克思主义学院不参加课程思政标杆院系评选。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标杆院系应满足条件详见附件1

(二)课程思政建设典型案例遴选申报条件

1.课程思政典型案例包括专业层面课程思政案例和课程思政优秀课程(课程群)案例,以课程思政优秀课程案例为主。

2.专业层面案例应以专业为载体,从专业整体出发实施体系化、全要素的思政教育。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通过专业内各门课程的课程思政协同,将专业所要求的核心价值融通到专业人才培养全过程,取得明显成效。

3.课程(课程群)案例(不包含思政课程)的申报课程(课程群)应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于20257底前经过至少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与完善。结合不同课程(课程群)特点,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课程群)教学,取得明显成效。课程(课程群)主讲教师及团队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鼓励高水平专家学者牵头申报课程思政优秀课程案例。

4.课程思政典型案例要坚持原创性,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旦发现有抄袭等违规行为一票否决,取消参选资格并按规定对推荐单位和有关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典型案例应满足条件详见附件2

三、申报安排

1.课程思政建设标杆院系。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部)均可申报。

2.课程思政建设典型案例。分专业和课程层面两种类型案例,由各学院(部)统筹择优推荐,每个类型限推1个。

四、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学院(部)于2025818前,将加盖学院(部)公章的《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标杆院系申报书》(附3)、《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4PDF文档及支撑材料(文件格式:docdocxpdfmp4可上传多个文件),发送到工作邮箱:jxgh@dlou.edu.cn

 

联系人:苏显屹,联系电话:84762506

 

附件:

附件1.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标杆院系评审指标体系.docx

附件2.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典型案例评审指标.docx

附件3.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标杆院系申报书.docx

附件4.辽宁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典型案例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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